018200130(2025)0047宏鑫钙业东北侧地块(年产5万吨低碳环保路面纳米改性新材料二期项目)土地征收社会风险征询公众意见公告
018200130(2025)0047宏鑫钙业东北侧地块(年产5万吨低碳环保路面纳米改性新材料二期项目)土地征收
社会风险征询公众意见公告
社会各界人士、各利害关系人:
根据《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为做好应急工作,听取社会各界对该土地征收实施过程中有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建德市李家镇人民政府委托负责该决策的社会风险评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估事项名称
018200130(2025)0047宏鑫钙业东北侧地块(年产5万吨低碳环保路面纳米改性新材料二期项目)土地征收
二、评估主体单位
单位名称:建德市李家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及电话:余莘星 18969024087
三、评估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法院路9号4楼
联系人及电话:王艳琴 15988415596(移动短号:665596)
四、评估事项基本情况
018200130(2025)0047宏鑫钙业东北侧地块(年产5万吨低碳环保路面纳米改性新材料二期项目)土地征收,位于建德市李家镇李家村。土地权属李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本项目占地面积为0.4682公顷,其中农用地0.1180公顷(水田0.0186公顷,旱地0.0223公顷,园地0.0577公顷,林地0.0160公顷,其他用地0.0034公顷),建设用地0.0036公顷,未利用地0.3466公顷。因项目建设需要,拟实施征收报批农转二类工业用地、交通运输用地。
五、征询内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有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项目涉及的土地征用及补偿可能带来的风险;(2)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3)群众对生活环境变化不适的风险;(4)土地征收是否对公众生活产生影响;(5)对本项目建设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六、公示说明
1、本次公示意见可通过来电来访或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评估主体和社会风险评估编制单位联系,表达意见和建议。
2、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社会风险评估编制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7日